据诸暨市同山镇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,
同山烧在诸暨市是相当有名的,在当地家喻户晓,乃至周围的县市都有一定的知名度,并正逐步走向全国。
同山烧就是同山镇世代相传的“纯高粱固态手工蒸馏酒”,度数一般在60度以上,酒体被高粱秸秆染成红色。酒的度数很高,不过口感香纯。据了解,经过多年的发展,
同山烧发展已初具规模,全同山镇现有三家酒厂,年产量约200吨。
低小散问题
全镇散户小作坊年产量累计可达500至600吨,占全同山镇
同山烧年产量的四分之三,散户酒多以塑料壶包装,在餐饮销售每公斤约为20元。
据初步统计,全同山镇16个行政村家庭式自产
同山烧农户在700户以上,产量较大的可达2万公斤,从高粮收购、规模化生产到自主营销,已形成完善的产业链。据初步调查,全同山镇每年非酒厂生产的600吨
同山烧中,用于家庭自用部分按全镇(在册2.2万人口)人均年消耗量12公斤计算,全镇共计年消耗量250吨,因此其余至少350吨散户资产烧酒通过各种渠道进入流通领域,在小店、小餐馆以塑料装形式出售。
同山烧商标之争
牌头工商所曾专门对
同山烧做过调查,目前,全镇关于“
同山烧”的商标,分别为同山高粱酒厂的“同山红”和醉美人就业有限公司的“同山醉美”,另一家原锅酒厂目前正申报相关商标。
“同山红”商标于1995年申请使用,后转让于同山高粱酒厂,同山高粱酒厂于2003年12月申请“
同山烧”商标,因与“同山红”构成近似被驳回。2009年,同山高粱酒厂与醉美人酒业有限公司就商标使用问题发生争议,因醉美人酒业有限公司在其产品上使用“烧山同”字样。今年3月,醉美人酒业有限公司“同山醉美”商标通过初审,目前关于
同山烧的商标争议问题仍在持续。
品牌之路期待升级
对于“
同山烧”而言,无论是哪家酒厂生产,在生产工艺上细微的区别,不会改变
同山烧作为一种地域产品所具有的强烈地域特征。工商部门指出,根据《商品法》对集体商标的定义,集体商标指以团体、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,供给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,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。
在工商部门提供的调研材料中对商品提出了具体建议。按照工商部门的建议,由个私协会出面申办“
同山烧”集体商标。首先是避免“
同山烧”被个别企业垄断造成其他企业无法使用该名称的可能;其次,“
同山烧”集体商标的注册可对本地“
同山烧”产品起到保护作用,防止外地冒用“
同山烧”名义对本地产业造成冲击;再次,以协会出面注册,以工商部门对其知道,通过对“
同山烧”品牌的运营、宣传,将新的内涵充实到品牌文化当中,重视品牌的塑造,深入发掘品牌文化,使酒文化与企业文化融为一体,进行有效的品牌传播,获得发展的机遇和主动权。